《公路運營領域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及解讀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我部組織編制了《公路運營領域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現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zhí)行。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23年10月8日
(此件公開發(fā)布)
公路運營領域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
第一條?為指導各地科學準確判定公路運營領域重大事故隱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標準。
第二條?本標準適用于公路運營領域重大事故隱患判定工作。
第三條?本標準所稱重大事故隱患是指極易導致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且危害性大或者整改難度大,需要封閉全部或部分路段,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消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公路管理單位自身難以消除的隱患。
第四條?公路運營領域重大事故隱患分為在役公路橋梁、在役公路隧道、在役公路重點路段、違法違規(guī)行為四個方面。
第五條?在役公路橋梁存在以下情形的,應當判定為重大事故隱患:
橋梁技術狀況評定為5類,尚未實施危橋改造且未封閉交通的。
第六條?在役公路隧道存在以下情形的,應當判定為重大事故隱患:
隧道技術狀況評定為5類,尚未實施危隧整治且未關閉隧道的。
第七條?在役公路重點路段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判定為重大事故隱患:
(一)路側計算凈區(qū)寬度范圍內有車輛可能駛入的高速鐵路、高速公路、高壓輸電線塔、危險品儲藏倉庫等設施,未按建設期標準規(guī)范設置公路交通安全設施的;
(二)跨越大型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qū)和高速鐵路的橋梁以及特大懸索橋、斜拉橋等纜索承重橋梁,未按建設期標準規(guī)范設置公路交通安全設施的。
第八條?在《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相關規(guī)定的公路范圍內,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判定為重大事故隱患:
(一)相關單位和個人違法從事采礦、采石、采砂、取土、爆破、抽取地下水、架設浮橋等作業(yè),以及違法設立生產、儲存、銷售危險物品的場所、設施,危及重要公路基礎設施安全的;
(二)相關單位和個人違法從事挖掘、占用、穿越、跨越、架設、埋設等涉路施工活動,危及重要公路基礎設施安全的;
(三)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公路用地范圍內焚燒物品或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嚴重影響公路通行的;
(四)相關單位和個人利用公路橋梁進行牽拉、吊裝等危及公路橋梁安全的。
(五)載運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車輛,未經審批許可或未按審批許可的行駛時間、路線通過實施交通管制的特大型公路橋梁或者特長公路隧道的。
第九條?本判定標準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抄送: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部科學研究院、公路科學研究院,部安全與質量監(jiān)督管理司,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駐交通運輸部紀檢監(jiān)察組。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23年10月9日印發(fā)
《公路運營領域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解讀
來源:交通運輸部網站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工作,從體制機制、法規(guī)建設等各方面全面強化安全生產工作。
問:《標準》出臺的背景是什么?
答:習近平總書記對安全生產工作作出系列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全面排查整治各類風險隱患,堅決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發(fā)生”。2021年6月修訂的《安全生產法》要求,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根據各自的職責分工,制定相關行業(yè)、領域重大事故隱患的判定標準。2023年4月,國務院安委會印發(fā)《全國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2023行動總體方案》,要求按照《安全生產法》,抓緊制定出臺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2023年5月,交通運輸部辦公廳印發(fā)《公路水運安全生產重大隱患排查整治和重大風險防范化解2023專項行動總體方案》,部署開展公路水運安全生產重大隱患排查整治。其中,明確了公路運營領域重大隱患整治內容。
為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落實《安全生產法》《全國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2023行動總體方案》《公路水運安全生產重大隱患排查整治和重大風險防范化解2023專項行動總體方案》要求,在深入調研、廣泛聽取意見并學習借鑒其他行業(yè)領域工作經驗的基礎上,交通運輸部組織制定了《公路運營領域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目的是指導各地準確識別、判定公路運營領域重大事故隱患,并依法依規(guī)督促相關各方落實隱患整改責任,及時消除隱患,堅決守牢安全紅線底線,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問:《標準》制定過程是怎樣的?
答:《標準》制定的簡要過程:一是自2021年起立項課題研究,開展為期兩年的課題研究工作,并充分征求專家意見,在此基礎上形成課題研究成果。二是印發(fā)《公路水運安全生產重大隱患排查整治和重大風險防范化解2023專項行動總體方案》,結合課題研究成果,進一步明確了公路運營領域重大隱患整治內容。三是按照公路運營領域重大隱患整治內容,起早征求意見稿,書面征求各地意見,在充分吸收采納各地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對有關條款作了進一步優(yōu)化完善,形成了送審稿。四是對照《公路安全保護條例》,對送審稿作了修改完善。五是按程序履行了《標準》審批,公開發(fā)布《標準》。
問:《標準》編制原則是什么?
答:《標準》內容編制,總體遵循以下原則:一是堅持明晰定義。根據《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guī)定》《公路水路行業(yè)安全生產隱患治理暫行辦法》要求,結合公路運營領域實際,從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發(fā)生可能性、危害性、整改難度、外部因素影響等四個方面給出了公路運營領域重大事故隱患的定義。二是堅持依法依規(guī)。嚴格對照《安全生產法》《公路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以及《公路橋涵養(yǎng)護規(guī)范》《公路隧道養(yǎng)護技術規(guī)范》《公路交通安全設施設計規(guī)范》等標準規(guī)范規(guī)定,將公路運營領域中在役公路橋梁、在役公路隧道、在役公路重點路段、違法違規(guī)行為的相關情形,列為重大事故隱患。三是堅持問題導向。根據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發(fā)生的工作目標,認真分析近年來典型事故情況,梳理總結導致重特大事故的人、車、公路設施、外部環(huán)境等方面的重大安全因素。四是堅持責任清晰。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主體責任和監(jiān)管責任明確,督促公路管理單位、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zhí)法機構和涉路各方嚴格落實責任。
問:《標準》內容都有哪些?
答:《標準》共九條,明確了編制依據、適用范圍、概念定義、重大事故隱患分類,列出了在役公路橋梁、在役公路隧道、在役公路重點路段、違法違規(guī)行為四個方面9種判定為重大事故隱患的情形。各條的具體內容:第一條,明確了標準編制的目的和依據;第二條,明確了標準的適用范圍;第三條,明確了公路運營領域重大事故隱患的定義;第四條,明確了公路運營領域重大事故隱患的四個方面;第五條,明確了在役公路橋梁判定為重大事故隱患的情形;第六條,明確了在役公路隧道判定為重大事故隱患的情形;第七條,明確了在役公路重點路段判定為重大事故隱患的情形;第八條,明確了違法違規(guī)行為判定為重大事故隱患的情形;第九條,明確了標準開始執(zhí)行時間。
問:如何抓好《標準》的貫徹落實工作?
答:《標準》對于防范化解重大風險隱患有很強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貫徹落實好《標準》,是加強公路運營領域安全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一是做好宣貫解讀。地方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結合公路安全管理工作,積極組織開展《標準》的宣貫工作,認真做好《標準》的政策解讀,指導公路管理單位、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zhí)法機構和涉路各方熟悉、掌握《標準》內容,有針對性地排查整治安全隱患,切實提高公路運營領域安全水平。二是加強業(yè)務培訓?!稑藴省肥侵笇Ц鞯丶訌姽愤\營領域安全監(jiān)管的重要抓手,地方各級交通運輸部門要按照“三管三必須”要求,及時對公路管理單位、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zhí)法機構開展業(yè)務培訓,必要時拓展至涉路各方,保證《標準》在公路運營領域落實到位,充分發(fā)揮《標準》在保障公路運營安全方面的積極作用。三是全面排查治理。對照《標準》要求,全面開展公路運營領域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并依法依規(guī)督促相關各方落實隱患整改責任,全面提升公路運營領域安全管理水平,推動建立公路運營領域安全長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