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密集場所對消防控制室及值班員的要求
最新發(fā)布的GB《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管理》,對消防控制室值班員職責以及消防設施管理、消防控制室方面均提出了具體要求,現摘錄如下,供大家學習參考
5.6 消防控制室值班員的職責
5.6.1 應持證上崗,熟悉和掌握消防控制室設備的功能及操作規(guī)程,按照規(guī)定和規(guī)程測試自動消防設施的功能,保證消防控制室的設備正常運行。
5.6.2 對火警信號,應按照7.6.16規(guī)定的消防控制室接警處警程序處置。
5.6.3 對故障報警信號應及時確認,并及時查明原因,排除故障;不能排除的,應立即向部門主管人員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
5.6.4 應嚴格執(zhí)行每日24小時專人值班制度,每班不應少于2人,做好消防控制室的火警、故障記錄和值班記錄。
7.6 消防設施管理
7.6.1 人員密集場所應建立消防設施管理制度,其內容應明確消防設施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消防設施的檢查內容和要求、消防設施定期維護保養(yǎng)的要求。
7.6.2 人員密集場所應使用合格的消防產品,建立消防設施、器材的檔案資料,記明配置類型、數量、設置部位、檢查及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時間等有關情況。
7.6.3 建筑消防設施投入使用后,應保證其處于正常運行或準工作狀態(tài),不得擅自斷電停運或長期帶故障運行。需要維修時,應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維修完成后,應立即恢復到正常運行狀態(tài)。
7.6.4 人員密集場所應定期對建筑消防設施、器材進行巡查、單項檢查、聯動檢查,做好維護保養(yǎng)。
7.6.5 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人員密集場所,每日應進行一次建筑消防設施、器材巡查;其他單位,每周應至少進行一次。建筑消防設施巡查,應明確各類建筑消防設施、器材的巡查部位和內容。
7.6.6 建筑消防設施的電源開關、管道閥門,均應指示正常運行位置,并正確標識開/關的狀態(tài);對需要保持常開或常閉狀態(tài)的閥門,應采取鉛封、標識等限位措施。
7.6.7 設置建筑消防設施的人員密集場所,每年應至少進行一次建筑消防設施聯動檢查,每月應至少進行一次建筑消防設施單項檢查。
7.6.8 人員密集場所應建立建筑消防設施、器材故障報告和故障消除的登記制度。發(fā)生故障后,應及時組織修復。因故障、維修等原因,需要暫時停用系統(tǒng)的,應當嚴格履行內部審批程序,采取確保安全的有效措施,并在建筑入口等明顯位置公告。
7.6.9 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還應符合下列要求。
a)消火栓應有明顯標識。
b)室內消火栓箱不應上鎖,箱內設備應齊全、完好,其正面至疏散通道處,不得設置影響消火栓正常使用的障礙物。
c)室外消火栓不應埋壓、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0m范圍內不得設置影響其正常使用的障礙物。
d)展品、商品、貨柜,廣告箱牌,生產設備等的設置不得影響防火門、防火卷簾、室內消火栓、滅火劑噴頭、機械排煙口和送風口、自然排煙窗、火災探測器、手動火災報警按鈕、聲光報警裝置等消防設施的正常使用。
e)確保消防設施和消防電源始終處于正常運行狀態(tài);確保消防水池、氣壓水罐或高位消防水箱等消防儲水設施水量符合規(guī)定要求;確保消防水泵出水管閥門、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管道上的閥門常開;確保消防水泵、防排煙風機、防火卷簾等消防用電設備的配電柜、控制柜開關處于接通和自動位置。需要維修時,應采取相應的措施,維修完成后,應立即恢復到正常運行狀態(tài)。
f)對自動消防設施應每年進行全面檢查測試,并出具檢測報告。當事人在訂立相關委托合同時,應依照有關規(guī)定明確各方關于消防設施維護和檢查的責任。
7.6.10 消防控制室管理應明確值班人員的職責,制訂并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每班不應少于2人)和交接班的程序、要求以及設備自檢、巡檢的程序、要求。值班人員應持證上崗。
7.6.11 消防控制室內不得堆放雜物,應保證其環(huán)境滿足設備正常運行的要求,應具備各樓層消防設施平面布置圖,完整的消防設施設計、施工和驗收資料,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等。
7.6.12 嚴禁對消防控制室報警控制設備的喇叭、蜂鳴器等聲光報警器件進行遮蔽、堵塞、斷線、旁路等操作,保證警示器件處于正常工作狀態(tài)。
7.6.13 嚴禁將消防控制室的消防電話、消防應急廣播、消防記錄打印機等設備挪作他用。消防圖形顯示裝置中專用于報警顯示的計算機,嚴禁安裝游戲、辦公等其他無關軟件。
7.6.14 在消防控制室內,應置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消防過濾式自救呼吸器、空氣呼吸器、手持擴音器、手電筒、對講機、消防梯、消防斧、輔助逃生裝置等消防緊急備用物品、工具儀表。
7.6.15 在消防控制室內,應置備有關消防設備用房、通往屋頂和地下室等消防設施的通道門鎖鑰匙、防火卷簾按鈕鑰匙、手動報警按鈕恢復鑰匙等,并分類標志懸掛;置備有關消防電源、控制箱(柜)、開關專用鑰匙及手提插孔消防電話、安全工作帽等消防專用工具、器材。
7.6.16 消防控制室接到火災警報后,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立即以最快方式進行確認。確認發(fā)生火災后,應立即確認火災報警聯動控制開關處于自動狀態(tài),撥打“119”電話報警,同時向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啟動單位內部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7.6.17 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員應每兩小時記錄一次值班情況,值班記錄應完整、字跡清晰、保存完好。
7.6.18 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tǒng)或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等建筑消防設施的人員密集場所,宜與城市消防遠程監(jiān)控系統(tǒng)聯網,傳輸火災報警和建筑消防設施運行狀態(tài)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