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中“涉及甲乙類火災危險性的生產裝置控制室、交接班室原則上不得布置在裝置區(qū)內,確需布置的,應按照《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設計規(guī)范》GB 50779-2012,在2020年底前完成抗爆設計、建設和加固”,現(xiàn)按GB 50779-2012設計生產裝置控制室,該生產裝置露天設置,非廠房內裝置,問可否在控制室內設置辦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巡檢室?
根據(jù)《石油化工控制室設計規(guī)范》(SH/T 3006-2012),整體按抗爆設計規(guī)范建設的控制室內,可設置獨立的辦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巡檢室等輔助房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