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烯的特性及安全措施和應急處置原則
特別警示 | 極易燃氣體,有較強的麻醉作用;火場溫度下易發(fā)生危險的聚合反應。 |
理 化 特 性 | 無色氣體,帶有甜味。不溶于水,微溶于乙醇,溶于乙醚、丙酮和苯。分子量28.05,熔點-169.4℃,沸點-103.9℃,氣體密度1.260g/L,相對密度(水=1)0.61,相對蒸氣密度(空氣=1)0.98,臨界壓力5.04MPa,臨界溫度9.2℃,飽和蒸氣壓8100kPa(15℃),爆炸極限2.7%~36.0%(體積比),自燃溫度425℃,最小點火能0.096mJ。 主要用途:主要用于制聚乙烯、聚氯乙烯、醋酸等。 |
危 害 信 息 | 【燃燒和爆炸危險性】 極易燃,與空氣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熱或接觸氧化劑,有引起燃燒爆炸的危險。 【活性反應】 與氟、氯等接觸會發(fā)生劇烈的化學反應。 【健康危害】 具有較強的麻醉作用。 急性中毒:吸入高濃度乙烯可立即引起意識喪失,液態(tài)乙烯可致皮膚凍傷。 慢性影響:長期接觸,可引起頭昏、全身不適、乏力、思維不集中。 |
安 全 措 施 | 【一般要求】 操作人員必須經(jīng)過專門培訓,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熟練掌握操作技能,具備應急處置知識。 密閉操作,嚴防泄漏,工作場所全面通風。 生產(chǎn)、使用及貯存場所應設置泄漏檢測報警儀,使用防爆型的通風系統(tǒng)和設備。遠離火種、熱源,工作場所嚴禁吸煙。操作人員應該穿防靜電工作服。 儲罐等壓力容器和設備應設置安全閥、壓力表、液位計、溫度計,并應裝有帶壓力、液位、溫度遠傳記錄和報警功能的安全裝置,輸入、輸出管線等設置緊急切斷裝置。 避免與氧化劑、鹵素接觸。 生產(chǎn)、儲存區(qū)域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搬運時輕裝輕卸,防止鋼瓶及附件破損。在傳送過程中,鋼瓶和容器必須接地和跨接,防止產(chǎn)生靜電。配備相應品種和數(shù)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 【特殊要求】 【操作安全】 (1)乙烯作業(yè)場所的乙烯濃度必須定期測定,并及時公布于現(xiàn)場。 (2)生產(chǎn)區(qū)域內(nèi),嚴禁明火和可能產(chǎn)生明火、火花的作業(yè)(固定動火區(qū)必須距離生產(chǎn)區(qū)30m以上)。生產(chǎn)需要或檢修期間需動火時,必須辦理動火審批手續(xù)。乙烯設備、容器及管道在動火進行大、小修之前應作充氮吹掃。所用氮氣的純度應大于98%,吹掃口化驗乙烯含量低于0.5%時,才能動火修理,并應事先得到有關部門批準,設專人監(jiān)護和采取必要的防火、防爆措施。 (3)乙烯管道、閥門和水封裝置凍結(jié)時,只能用熱水或蒸汽加熱解凍,嚴禁使用明火烘烤。乙烯系統(tǒng)運行時,不準敲擊,不準帶壓修理和緊固,不得超壓,嚴禁負壓。 (4)充裝時使用萬向節(jié)管道充裝系統(tǒng),嚴防超裝。 【儲存安全】 (1)儲存容器應有正確的標識。保持容器密閉,儲存于陰涼、通風的易燃氣體專用庫房,庫房溫度不宜超過30℃。 (2)遠離熱源、點火源和酸類、鹵素、氧化劑。儲存區(qū)電路必須接地以避免產(chǎn)生電火花,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風設施。禁止使用易產(chǎn)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 (3)乙烯瓶與盛有易燃、易爆、可燃物質(zhì)及氧化性氣體的容器和氣瓶的間距不應小于8m;與空調(diào)裝置、空氣壓縮機和通風設備等吸風口的間距不應小于20m;與明火或普通電氣設備的間距不應小于10m。 (4)對于儲罐,定期校驗安全閥、液位計、壓力計等,并按標準要求定期對儲罐進行耐壓試驗,同時對罐壁腐蝕情況進行一次系統(tǒng)測試。 (5)注意防雷、防靜電,廠(車間)內(nèi)的儲罐應按《建筑物防雷設計規(guī)范》(GB 50057)的規(guī)定設置防雷設施。 (6)儲存區(qū)應設置氣體檢測器以便及時發(fā)現(xiàn)物料的泄漏并采取措施。儲存區(qū)應備有泄漏應急處理設備。 【運輸安全】 (1)運輸車輛應有危險貨物運輸標志、安裝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wèi)星定位裝置。未經(jīng)公安機關批準,運輸車輛不得進入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限制通行的區(qū)域。 (2)槽車運輸時要用專用槽車。槽車安裝的阻火器(火星熄滅器)必須完好。槽車和運輸卡車要有導靜電拖線;槽車上要備有2只以上干粉或二氧化碳滅火器和防爆工具;要有遮陽措施,防止陽光直射。 (3)車輛運輸鋼瓶時,瓶口一律朝向車輛行駛方向的右方,堆放高度不得超過車輛的防護欄板,并用三角木墊卡牢,防止?jié)L動,直立排放時,車廂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2/3。運輸途中遠離火種,不準在有明火地點或人多地段停車,停車時要有人看管。發(fā)生泄漏或火災要開到安全地方進行滅火或堵漏。 (4)乙烯采用管道輸送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輸氣管道不應通過城市水源地、飛機場、軍事設施、車站、碼頭。因條件限制無法避開時,應采取保護措施并經(jīng)國家有關部門批準; ——輸氣管道沿線應設置里程樁、轉(zhuǎn)角樁、標志樁和測試樁; ——輸氣管道采用地上敷設時,應在人員活動較多和易遭車輛、外來物撞擊的地段,采取保護措施并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乙烯管道應敷設在非燃燒體的支架或棧橋上。在已敷設的管道下面,不得修建與管道無關的建筑物和堆放易燃物品; ——輸氣管道管理單位應設專人定期對管道進行巡線檢查,及時處理輸氣管道沿線的異常情況。 |
應 急 處 置 原 則 | 【急救措施】 吸入:迅速脫離現(xiàn)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氧。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yī)。 皮膚接觸:如果發(fā)生凍傷:將患部浸泡于保持在38~42℃的溫水中復溫。不要涂擦。不要使用熱水或輻射熱。使用清潔、干燥的敷料包扎。如有不適感,就醫(yī)。 【滅火方法】 切斷氣源。若不能切斷氣源,則不允許熄滅泄漏處的火焰。噴水冷卻容器,盡可能將容器從火場移至空曠處。 滅火劑:霧狀水、泡沫、二氧化碳、干粉。 【泄漏應急處置】 消除所有點火源。根據(jù)氣體的影響區(qū)域劃定警戒區(qū),無關人員從側(cè)風、上風向撤離至安全區(qū)。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正壓自給式空氣呼吸器,穿防靜電服。作業(yè)時使用的所有設備應接地。接觸液體時,防止凍傷。禁止接觸或跨越泄漏物。盡可能切斷泄漏源。若可能翻轉(zhuǎn)容器,使之逸出氣體而非液體。噴霧狀水抑制蒸氣或改變蒸氣云流向,避免水流接觸泄漏物。禁止用水直接沖擊泄漏物或泄漏源。防止氣體通過下水道、通風系統(tǒng)和密閉性空間擴散。隔離泄漏區(qū)直至氣體散盡。 作為一項緊急預防措施,泄漏隔離距離至少為100m。如果為大量泄漏,下風向的初始疏散距離應至少為800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