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fā)!腳手架坍塌,工人命懸一線!年終歲尾,請注意安全!
突發(fā)!腳手架坍塌,工人命懸一線!年終歲尾,請注意安全!
01
2021年1月12日香港九龍啟德發(fā)展區(qū)一在建工地腳手架發(fā)生倒塌事故!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嚴禁違章作業(yè)。
1月9日上午8時許,位于成都市東風路北二巷1號三個單位的外墻裝修腳架在拆除過程中,本已從5樓至1樓的外墻腳架拆除至2樓時發(fā)生倒塌。 據了解,城管部門、電力部門、施工方和維修單位均已到場處理。
結合規(guī)范!詳解腳手架施工常見安全隱患:
1.1 鋼管型號品質不規(guī)范、存在銹蝕、變形、打孔等現象
《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130-2011 8.1.1 新鋼管的檢查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應有產品質量合格證; 2 應有質量檢驗報告,鋼管材質的檢驗方法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金屬材料 室溫拉伸試驗方法》GB/T228的有關規(guī)定,其質量應符合本規(guī)范第3.1.1條的規(guī)定; 3 鋼管表面應平直光滑,不應有裂紋、結疤、分層、錯位、硬彎、毛刺、壓痕和深的劃道; 4 鋼管外徑、壁厚、端面等的偏差,應分別符合本規(guī)范表8.1.8的規(guī)定; 5 鋼管應涂有防銹漆。 【強條】9.0.4 鋼管上嚴禁打孔。
1.2 扣件品質不符合要求、扣件的螺栓擰緊扭力矩未達到65N?m即破壞
《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130-2011 8.1.3 扣件驗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1 扣件應有生產許可證、法定檢測單位的測試報告和產品質量合格證。當對扣件質量有懷疑時,應按現行國家標準《鋼管腳手架扣件》GB15831的規(guī)定抽樣檢測。2 新、舊扣件均應進行防銹處理。3 扣件的技術要求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鋼管腳手架扣件》GB15831的相關規(guī)定。 【強條】8.1.4 扣件進入施工現場應檢查產品合格證,并應進行抽樣復試,技術性能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鋼管腳手架扣件》GB15831的規(guī)定??奂谑褂们皯饌€挑選,有裂縫、變形、螺栓出現滑絲的嚴禁使用。
《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130-2011 3.2.2 扣件在螺栓擰緊扭力矩達到65N·m時,不得發(fā)生破壞。 7.3.11 第2條 螺栓擰緊力矩不應小于40N·m,且不應大于65N·m。 8.2.5 安裝后的扣件螺栓擰緊扭力矩應采用扭力扳手檢查,抽樣方法應按隨機分布的原則進行。抽樣檢查數目與質量判定標準,應按表8.2.5的規(guī)定確定。不合格的應重新擰緊至合格。
1.3 使用不符合現行標準的安全網,質量、耐沖擊強度不符合要求
《建筑施工高處作業(yè)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80-2016 8.1.1 建筑施工安全網的選用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安全網材質、規(guī)格、物理性能、耐火性、阻燃性應滿足現行國家標準《安全網》GB5725的規(guī)定; 2 密目式安全立網網目密度應為10cmX10cm面積上大于或等于2000目。
2.1 基礎承載力不符合要求
《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130-2011 5.5.3 對搭設在樓面等建筑結構上的腳手架,應對支撐架體的建筑結構進行承載力驗算,當不能滿足承載力要求時應采取可靠的加固措施。 7.1.4 應清除搭設場地雜物,平整搭設場地,并應使排水暢通。 7.2.1 腳手架地基與基礎的施工,應根據腳手架所受荷載、搭設高度、搭設場地土質情況與現行國家標準《建筑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GB50202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
2.2 架體搭設構造錯誤(立桿間距偏大、立桿和橫桿不交匯、縱橫桿位置錯誤)
《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130-2011 【強條】6.2.3 主節(jié)點處必須設置一根橫向水平桿,用直角扣件扣接且嚴禁拆除。 第8章 檢查與驗收 表8.2.4 第9款 扣件安裝:主節(jié)點處各扣件中心點相互距離a≤150mm。
2.2 架體搭設構造錯誤(高低處搭設錯誤)
2.2 架體搭設構造錯誤(女兒墻位置搭設高度錯誤)
《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130-2011 6.3.7腳手架立桿頂端欄桿宜高出女兒墻上端1m,宜高出檐口上端1.5m。
2.3 架體立桿連接、受力不符合要求
《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130-2011 【強條】 6.3.5 單排、雙排與滿堂腳手架立桿接長除頂層頂步外,其余各層各步必須采用對接扣件連接。
《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130-2011 6.3.6第1款 當立桿采用對接接長時,立桿的對接扣件應交錯布置,兩根相鄰立桿的接頭不應設置在同步內,同步內隔一根立桿的兩個相隔接頭在高度方向錯開的距離不宜小于500mm;各接頭中心至主節(jié)點的距離不宜大于步距的1/3。
2.4 掃地桿構造不符合要求
《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130-2011 6.3.2 腳手架必須設置縱、橫向掃地桿??v向掃地桿應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鋼管底端不大于200mm處的立桿上。橫向掃地桿應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緊靠縱向掃地桿下方的立桿上。
橫向掃地桿應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緊靠縱向掃地桿下方的立桿上。
2.5 架體端部敞開、無加固措施
《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130-2011 【強條】6.6.5 開口型雙排腳手架的兩端必須設置橫向斜撐。 條文說明:6.6.5 開口型腳手架兩端是薄弱環(huán)節(jié)。將其兩端設置橫向斜撐,并與主體結構加強連接,可對這類腳手架提供較強的整體剛度。靜力模擬試驗表明:對于一字形腳手架,兩端有橫向斜撐(之字形),外側有剪刀撐時,腳手架的承載能力可比不設的提高約20%。
3.1 架體剪刀撐交叉處鋼管搭接錯誤
3.2 架體剪刀撐上不到頂、下不到底
《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130-2011 【強條】 6.6.3 高度在24m及以上的雙排腳手架應在外側全立面連續(xù)設置剪刀撐;高度在24m以下的單、雙排腳手架,均必須在外側兩端、轉角及中間間隔不超過15m的立面上,各設置一道剪刀撐,并應由底至頂連續(xù)設置。
3.3 剪刀撐不連續(xù)間距或位置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
《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130-2011 【強條】 6.6.3 高度在24m及以上的雙排腳手架應在外側全立面連續(xù)設置剪刀撐;高度在24m以下的單、雙排腳手架,均必須在外側兩端、轉角及中間間隔不超過15m的立面上,各設置一道剪刀撐,并應由底至頂連續(xù)設置。
《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130-2011 【強規(guī)】 6.6.3 高度在24m及以上的雙排腳手架應在外側全立面連續(xù)設置剪刀撐;高度在24m以下的單、雙排腳手架,均必須在外側兩端、轉角及中間間隔不超過15m的立面上,各設置一道剪刀撐,并應由底至頂連續(xù)設置。
3.4 架體施工通道處預留洞口無加固措施
4.1 架體連墻件設置數量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或未設置連墻件
《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130-2011 【強條】9.0.13 在腳手架使用期間,嚴禁拆除下列桿件:1 主節(jié)點處縱、橫向水平桿,縱、橫向掃地桿;2 連墻件。
4.2 架體連墻件因施工原因被擅自拆除未恢復
《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130-2011 【強條】9.0.13 在腳手架使用期間,嚴禁拆除下列桿件:1 主節(jié)點處縱、橫向水平桿,縱、橫向掃地桿;2 連墻件。 4.3 架體連墻件設置不符合要求
4.3 架體連墻件設置不符合要求(正確方案)
5.1 架體安全網設置不符合要求
5.2 架體與建筑物之間防護措施不到位
《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130-2011 7.3.13第1款 腳手板應鋪滿、鋪穩(wěn),離墻面的距離不應大于150mm; 7.3.6 第2款 雙排腳手架橫向水平桿的靠墻一端至墻裝飾面的距離不應大于100mm。 《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 3.3.4 第3款 第2條 作業(yè)層里排架體與建筑物之間應采用腳手板或安全平網封閉。
5.3 外側水平挑網設置不規(guī)范
6.1 架體腳手板本身構造不規(guī)范
6.2 架體腳手板設置不規(guī)范
6.3 架體腳手板搭接不規(guī)范
7.1 型鋼懸挑腳手架鋼梁設置和材質不符合要求
7.2 型鋼懸挑腳手架立桿受力設置不規(guī)范
7.3 型鋼懸挑腳手架鋼梁錨固措施不規(guī)范
7.4 型鋼懸挑腳手架鋼梁根部錨固長度不規(guī)范
7.5 型鋼懸挑腳手架卸載鋼絲繩設置不規(guī)范(無卸載鋼絲繩、卸載鋼絲繩錨固錯誤、卸載鋼絲繩形同虛設)
7.6 轉角處型鋼懸挑腳手架鋼梁設置不規(guī)范
7.8 型鋼懸挑腳手架首層封閉不規(guī)范
8.1 部分架體腳手板上建筑垃圾未及時清理
8.2 部分周轉材料堆放在架體上
8.3 外裝料平臺與架體相連、架體上有外加荷載或受力構件
《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130-2011 【強條】9.0.5 作業(yè)層上的施工荷載應符合設計要求,不得超載。不得將模板支架、纜風繩、泵送混凝土和砂漿的輸送管等固定在架體上;嚴禁懸掛起重設備,嚴禁拆除或移動架體上安全防護設施。
8.4 臨時用電線路架設在架體上
8.5 架體部位建筑物上焊接作業(yè)無防火措施
《建筑施工懸挑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程》DGJ32/J 121-2011 (江蘇省工程建設標準) 【強條】8.1.12 在懸挑式鋼管腳手架上進行電、氣焊等動火作業(yè),必須實行審批制度,有可靠的防火措施,并設專人進行監(jiān)護。
8.6 架體無防雷保護措施